追溯一笔付款的审批
把付款审批写成表并冻进单据,任一笔付款都能按单号查出谁签、按哪一版链走
付款审批可以追溯,指任取一笔付款,按单号都能查到谁签、何时签,以及它依据哪一版审批链、哪一档金额线。做法是先诊断还原现行审批,再写成两张表,建单时把命中的版本冻进单据,签核记录只追加。不打算把审批放进系统的企业,这套做法不适用。
抽查的问题
追溯是不是做到了,抽几笔历史付款问下面的问题。
| 抽查问题 | 答案在哪 |
|---|---|
| 谁签的,何时签的 | 单据的签核记录,只追加,已签的内容不能改。被拒绝的尝试也在同一条时间线上,见查询与导出操作记录 |
| 按哪一版链走 | 单据上冻结的签法版本。注册表之后追加的新版本,只影响新建的单 |
| 按哪一档金额线走 | 单据上冻结的金额档行。线改过之后,旧单仍按建单那天的线 |
下表把「现在」和「之后」并排。口径写的是怎么量,不写数。
| 事项 | 现在 | 之后 | 量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事后问谁批的 | 翻聊天记录,靠记忆 | 按单号查签核记录 | 抽一批历史付款,能答出的占比 |
| 依据什么批的 | 凭印象说「当时的规定」 | 单据上冻结的签法版本和档位行 | 同上 |
| 改线之后的旧单 | 说不清按新线还是旧线 | 旧单按建单时的链走完 | 取一张改线前建的单,核对链与建单当日一致 |
| 签核人缺席 | 口头找人替 | 按事先排好的代签职位算出,签核记录标「代签」 | 抽查代签记录,缺席的事由能否查到 |
从诊断到上线
| 步 | 做什么 | 交出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诊断 | 看付款账目与单据,访谈一线,还原现在怎么批。单据没有时间记录时,流程一处降级取证,见诊断前要准备的材料 | 权责清单里付款一行:谁定、谁做、谁担、凭什么记录查证 |
| 设计 | 把清单里的付款审批写成两张表,企业负责人逐行确认 | 单型注册表里的签核位序列,金额档表里的各条线 |
| 上线 | 新付款单按表走;金额线与签核位序列的新版本随版本发布追加 | 一笔历史付款走通:发起、签核、按单号查记录 |
两张表的写法见审批流转。示例:采购付款 A-1024,86,400 元,两条线取 5,000 元与 50,000 元,都不含本数。
| 位 | 种类 | 谁签 | 记录 |
|---|---|---|---|
| 部门负责人 | 先签 | 部门负责人 | 已签 |
| 财务负责人 | 加签,超过 5,000 元加入 | 代签职位上的人 | 已签,标「代签」,原因:出差 |
| 总经理 | 加签,超过 50,000 元加入 | 总经理 | 已签 |
86,400 元超过两条线,链上三位。三位签齐,批准后的业务写入随即执行,这张付款单生效。动钱的流水只追加,更正写一行冲回,见资金流水。
代签与职责分离
审批流转页规定,系统里没有「转交单据」的操作,缺席时靠代签位兜底。代签的约束与留痕如下。
| 约束 | 内容 |
|---|---|
| 谁来签 | 代签人,事先按职位排好,亲自签 |
| 受什么限制 | 仍受「发起人不签自己的单」和「一人一位」约束;先审位不可代签 |
| 留什么痕 | 代签的开启与关闭都留痕,签核记录打「代签」标记 |
| 代签职位上也无人可签 | 单据停在待签,通知上层,单据本身不变 |
职责分离要求发起、批准、执行不集中在一个人手里。NIST SP 800-53 的 AC-5 把它列为一项控制:先记下各人的职责,再让系统的访问授权配合分离。系统里已有这些约束:发起人不签自己的单;一人在一张单上只占一个位。还有需要企业自己看的事项:
- 最高档位与加签位可以由同一人一次满足,这是一人一位的唯一例外。
- 批准之后,业务写入由系统执行;执行付款的人与批准的人是否分开,按企业要求在合同中约定。
这些事项在合同和权限配置里怎样约定,审查付款内控时可以直接问。
限制
- 审批仍留在聊天里时,系统只记得到进了系统的审批。
- 金额线和签核位序列随版本发布追加,不能随时改。
- 超时只提醒,不让单据通过,单据可能积压。
与常见做法对照
| 做法 | 它解决什么 | 代价 |
|---|---|---|
| 审批留在聊天里,事后补记 | 不改变现有习惯 | 补记的内容靠记忆,补记本身无法证明批准发生在付款之前 |
| 超时自动批准 | 单据不积压 | 出现无人签字就通过的单据,事后找不到负责的人。SZV 不这样做,原因见人工批准与规则免审 |
SZV 选积压:没人签,单就停在待签,靠提醒、代签和管理层汇总疏通。超时不改单据状态;少数申请类单据另有规定,到期即失效,须重新申请,失效同样不算通过。
验收时可以问的问题
- 请抽一笔历史付款,按单号查出每位签核人、签核时间和所依据的审批链版本。
- 请取一张改线之前建的单,核对它的链与建单当日一致。
- 请抽查一条代签记录,确认缺席的事由能查到。
- 付款的执行人与批准人是否必须是两个人,请在合同或权限配置中约定。